2012年7月18日星期三

七幢舊樓試點公益加裝電梯

七幢舊樓試點公益加裝電梯
 這個月,上南九村成山路某老家用電梯公房小區業委會主任刁彭平從 居委會拿到一張“申請加裝電梯住宅情況”表格,激動得徹夜難眠。 “這張表格我等了整整6年! ”79歲的老刁做了7年的業委會主任,2006年起就不折不撓爲加裝電梯奔走呼籲。直到最近終于等來好消息上海市老年基金會啓動“多層住宅加裝助老電梯 “公益項目試點,首批試點7幢樓。老刁所住的樓房就列入這幸運的“七分之一”。

  此次由基金會、政府相關部門、企業等多部門合作的“試水”進展如何,能否推廣?“加裝”之路最大的爭議難點在哪,有何對策?對此,記者展開深入調查。

  7幢老樓試點公益加梯

  記者從市老年基金會獲悉,從今年3月起市老年基金會就與多方合作,開始“多層住宅加裝助老電梯”(以下簡稱“加裝”)公益項目的試點調研。“這幾個月 來,走訪企業、實地勘察、召開座談會,到目前已經確定了首批試點樓房”據相關人士透露,首批試點樓房分布在浦東、楊浦、長甯、虹口、靜安、徐彙6個區七幢 樓。電梯協會和電梯制造單位表示,經過勘察,上海老樓可歸爲八種樓型,加裝電梯在技術層面上不成問題,並承諾將爲首批試點的七幢樓房捐贈電梯。

  根據方案,這項試點“加裝”將由社團、企業、個人、政府四方出資。但具體出資多少,各方占多少比例,還沒確定。“等到具體計算明確後再正式征詢簽約,目前屬于初步意向征詢”。

  根據計劃,試點工作將在三季度動工,首批試點的七幢樓房加裝工作年底全面完成。要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完成利益協調過程,還涉及多個部門協調,此次公益試點被認爲是全市推廣前的“最重要的一次試水”。

  “裝上電梯,就能回家喽”

  老刁今年79歲,老伴82歲。從去年1月份開始,老伴就再也爬不動樓梯了。沒辦法,老夫妻倆只能搬到兒子家去。對于樓裏沒有條件住子女家的老人來說, 從此就成了“懸空老人”,幾個月甚至幾年不下樓。 “就是這樣殘酷,你要下樓,得等子女來背著下樓。 ”老刁說這樣的情形在老公房裏並不稀奇。

  早在2006年老刁就開始奔走呼籲,到相關部門咨詢交涉、制定研究“加裝”方案、與其他小區聯動呼籲。去年,長期關注“加裝”的市人大代表曹兆麟來這裏調研時,老刁感覺有了希望。

  今年4月,市老年基金會到小區調研,物色試點樓房,“基金會分會的工作人員、街道、居委會領導也來了,這下終于看到曙光了!”老刁說起當天的情景仍然興奮不已。那是6年來第一次感到“電梯夢”越來越近了。

  “一裝上電梯,咱們就能回家喽!”這是這對八旬老夫妻這個月最常挂在嘴邊的話,也是最津津樂道的事。作爲業委會主任,老刁忙著發布意向征詢單給樓裏的居民。盡管列入試點,但如果有住戶堅決不同意加裝,最終還是有可能落空。

  爭議難解

  “100%同意”能否松動

  老刁告訴記者,根據目前征詢來看,24戶居民中有兩戶不同意加裝。一戶是住在底層的人家,擔心電梯影響采光,還有一戶住在二樓的居民,表示“加裝”可以,但不願出錢。

  根據2011年6月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5部門聯合頒發的 《本市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必須取得100%居民的同意。此次公益試點也必須達到這項“100%同意”政策。 “對于這條目前沒辦法松動,否則很難推進。 ”市老年基金會相關人士表示。老刁和其他業委會成員不得不努力向這兩戶業主做思想工作,努力達成共識。

  記者調查發現,大部分“加裝”呼聲很高卻最終夭折的小區中,“100%同意”是一大障礙。

  代表呼籲改爲2/3以上

  市人大代表曹兆麟連續三年提出7件關于多層住宅加裝電梯的書面意見。在其中一份書面意見中,曹兆麟直言“100%同意”條款與物權法不符。

  曹代表在書面意見中指出,所在幢房屋全體業主同意的前置條件成爲申請立項一道跨不過的“坎”。這樣的規定,一是OPP袋與法律不符。物權法第76條規定:“改造、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應當經占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碳纖維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曹兆麟認爲此條與指導意見確立的“兼顧各方”利益原則也不符。“增設電梯,上下樓層業主的利益訴求不相同是客觀存在的,當各方利益有爭議時,我們提出 兼顧各方,而所謂兼顧各方就是要建立一種利益平衡和利益引導機制。指導意見沒有建立這樣的機制,只是簡單的要求100%同意,其實質是一票否決,是一家業 主的利益否定了其他大多數業主的利益,何來"兼顧各方"? ”

  曹兆麟建議修改申請立項前置條件。把指導意見中規定的“增設電梯所在幢房屋的全體業主同意”改成2/3以上同意,與物權法的規定保持一致。建議市政府主管部門制定現行指導意見的補充意見,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推進本市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工作落到實處。

  引第三方評估消解誤解

  老馬是徐彙區小木橋路多層房小區的業委會成員,小區從2007年起呼籲“加裝”,但至今沒有眉目。老馬告訴記者,現在很多不肯加裝的業主,有一部分是 受到 “加裝威脅論”的蠱惑,普遍有恐慌情緒。聽說加裝電梯後,房屋結構被破壞,噪聲、振動、通風、采光等各方面受影響,耗電量巨大,運行費用、維修費用高昂等 等。小區曾經邀請過建築專家到小區內實地勘察,專家給出的答案是“技術上可操作,不會破壞房屋結構,也不會影響房屋美觀。 ”但作爲擁護“加裝”的一方,老馬說“即使自己說的是實話也沒人信”,他認爲應當引入第三方評估。

  “邀請建築學、電梯協會等各方專家,進行實際測量,用相關標准和實際事例,說明電梯運行噪聲、振動、實際用電量。通過用數據說話,減少業主的憂慮,增加"點頭率"。 ”老馬如此建議。

軸承  公共財力該不該扶持

  “加裝”的資金籌措無疑是另一個難點。但最具爭議的則是“政府該不該出資”。有一種觀點認爲,如今住房産權明晰,政府不應當把公共財政的經費用到一部分業主身上。

  上海市老年學學會專門進行探討。秘書長孫鵬镖認爲,産權化的老公房有別于産權商品房。目前絕大部分老公房小區的業委會建制不全,功能不全,基本沒有令人滿意的執行權和決定力,如今以“産權”業主的主體責任要求業主來承擔全部的相關責任,顯然有牽強之意。

  孫鵬镖認爲,社區助老餐列入市政府實事項目已經多年,對于“加裝”,公共財政也應該從提高老年人居家養老的生活質量,方便老年人出行角度,探求社會扶助和救濟的可能。

  曹兆麟代表也在書面意見中提出:“公共財政資金的使用要求公平、公正,但不等于人人均等平分。衆所周知,公共財政的職能主要是保障國家機關正常運行; 公共設施與公共服務的投入;應對自然災害和社會危機;補貼救助弱勢群體。老年人是弱勢群體的一部分,既有多層住宅安裝電梯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爲了解決老年 人上下樓梯難,這在老齡人口已達到23%,遠遠高于全國平均水平近10個百分點的上海,公共財政不應該支持嗎? ”

  建議市區兩級財政補貼

  除了討論“把公共財政資金用于補貼私宅安裝電梯是否有失公允”,更實際的問題在于,數量龐大的多層住宅,如果在全市啓動“加裝”,那麽安裝電梯的資金數量以及日後的維修保養費,公共財力是否有能力承擔?

  曹兆麟代表在另一份書面意見中否定這一觀點。她表示,安裝電梯是個漸進的過程,非一蹴而就。本市多層住宅數量龐大,但並不是全部都能安裝電梯的,它有 技術、規劃和安全上的要求。即便符合安裝條件,也不是一年抑或幾年內能全部安裝到位,它有程序上的要求。特別是政府退出項目建設主體由業主替代後,一個項 目從提出到最後實施,走完所有的程序,其難度也是相當大的。更主要的這裏是說財政補貼,而非財政包辦。以全市每年200例,每例爲50萬元計算,全部資金 總量約爲1億元,老百姓承擔40%,市區兩級政府各承擔30%,兩級政府每年各出資3000萬元資助老年人安裝電梯,公共財政應當能承受。

  據了解,廈門市對既有多層住宅安裝電梯財政補貼50%,甯波市的財政補貼70%。曹兆麟建議本市也實行財政補貼。一方面免收項目審批過程中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同時建立專項資金,市區兩級政府各承微整型擔電梯安裝費用的30%。

  培訓物業維修工可省保養費

  一部電梯除了首次安裝、土建費用,還包括之後的運營電費、養護費用和大修費用。記者采訪中了解到,後續費用中電費並非主要困難,加一部電梯,一般每戶 人家分攤到的每月電費也就十幾元,真正讓人頭疼的是養護費用。老馬就此專門和電梯制造企業討論過,並且想出了大大節省保養費的辦法。 “利用小區物業自己的維修工,去電梯制造企業進行培訓,達到特種設備維修資格,不但能夠維修自己小區的,還能解決周邊小區的急需,企業爲了吃老公房加裝的 這塊"大蛋糕",非常願意提供培訓甚至免費培訓。 ”老馬說。

  廣州模式

  2/3業主同意即可,居委會可調解矛盾

  《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今年7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廣州符合條件的4層及以上舊宅都可以依法申請加裝電梯。這不僅讓 廣州的居民拍手叫好,也讓上海居民看到了新希望“廣州出來了,上海還遠嗎? ”對于滬上“加裝”的幾大爭議焦點,許多專家和居民提出可以借鑒“廣州模式”。

  2/3面積或2/3業主同意

  針對目前上海指導意見的“一票否決”,廣州則有所放寬。辦法中規定:“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業主同意,但增設電梯擬占用業主專有部分的,應當征得該專有部分的業主同意。 ”

  建築面積可進房産證

  在廣州的辦法第7條中規定: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所需要的資金,可以申請使用房屋所有權人名下的住房公積金、專項維修資金、社會投資等其他合法資金來源。

  辦法中明確提出,分攤到戶的建築面積可以房地産權登記,規定“業主共同出資增設電梯並提出申請的,由房屋産權登記機構辦理房地産權登記;也可以申請記載在房屋登記簿上,不調整各業主的公攤部分面積。”

  街道和居委會有協調責任

  “廣州模式”的辦法中明確規定:街道和居民委員會、原房改售單位等應當對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予以協助和協調。業主之間發生爭議,向基層人民調解組織請求調解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應當依法組織調解。

  用評分制協調不同意見

  廣東中山市洪家基12號舊樓加裝電梯方案通過,上個月啓動。據報道,共花費50多萬元,其中電梯23萬,施工22萬。由9戶分攤,采用評分制。以7樓 爲10分,以此類推每層樓遞減0。5分。每戶的分數乘以每份平攤金額;7樓需繳 61350元;3樓49080元。 1樓2樓共4戶沒有參與加裝計劃。

  專家意見

  設“一門式”專窗,培育公益性“智囊團”

  “指導意見”不能畫餅充饑

  “由于指導意見制定過程中,政府部門對如何解決本市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研究不夠,一些制約項目實施的瓶頸問題未能有效解決,以致 老百姓望文生畏,無所適從。文件頒發半年來沒有一個項目能申請立項,這表明指導意見與社會存在的廣泛需求極不相適應,指導意見不具有實際的指導意義。 ”曹兆麟在書面意見中這樣寫道。

  孫鵬镖對此深有同感。他表示,“指導意見”並沒有同時公布其操作細則,“電梯”加裝涉及不下10多個部門,需要通過審批的機構就更多,沒有操作細則, 申請人舉步維艱。 “指導意見”並沒有爲業主獲取申請所需資料提供便利。具體而言,電梯”加裝所需滿足的條件包括 “符合的城市規劃”、“原建築設計”、“消防、結構”等規範標准和資料的管理主體是各行政職能部門,業主或業主委員會獲取能力處于絕對的弱勢。

  曾經有業主去某政府職能部門要求提供相關材料被要求支付上萬的資料查閱費用,無功而返。如何防止申請“加裝”過程中滋生的腐敗?誰來監督“指導意見”有效實施?

  “一個窗口”專辦“加裝”

  從目前實際操作來看,業委會難以勝任申請程序的技術要求。“指導意見”中要求的主要程序,其申請主體和責任的承擔者都是業委會,要求的申請程序中包含 了衆多的技術問題、行政程序和工程預決算等問題,是個系統工程工作,都需要由專業的工程、行政、財務人員、技術人員來完成,業主委員會根本不可能勝任也不 能承擔。

  不少專家提出,應當盡快出台切實可行的操作細則,將“加裝電梯”所需要申請的操作程序和申請條件更具操作性。孫鵬镖建議,明確、透明地向社會公示申請 程序中相關的審批權限、審批時限和收費標准;簡化申請條件和程序,方便申請者,提供良好的行政服務,比如簡化申請查閱或調閱申請材料的手續,少收或免收相 關行政申請費用等。爲必須提供的資料、材料提供的便捷服務,定期開設相關行政部門的一門式服務窗口,主動提供行政服務,方便業主辦理事務。

  應明確街道居委會責任

  根據目前實際調查,滬上有需求加裝電梯的業主,申請難度很大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申請項目沒有得到社會各部門的支持,被認爲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沒有上級行政部門的認同,如街道和居委,業主在申請和意見征求過程中就無法得到支持和幫助,更加大了工作上的難度。

  在推進“加裝”過程中,街道居委被诟病不作爲,遵循“三不”原則:“不鼓勵,不反對,不支持”。

  孫鵬镖指出,街道和居委是社區群衆最直接的支持來源,如果街道和居委不是以爲社區群衆提供最體貼、最迫切的服務爲宗旨,而是以執行上位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爲重任,那麽業主的這項工作將難以爲繼。因此,街道居委會的責任應予以明確。

  培育公益性中介服務組織

  德國在爲老房加裝電梯等適老性住房改造工程中,較早實施了爲公民設置一系列的公益組織參與公益咨詢服務,香港也有類似的機構在運作。有專家建議,在上 海也能先期試點推動成立類似的公益組織,提供公益性的“智囊團”系列服務,可以包括工程設計評估、政策咨詢、程序指導等,也可以“零利潤”地接受加裝業主 的工程企業選擇、質量監理、預算定價複核等涉及業主利益項目的代理。孫鵬指出,在項目咨詢和申請的前期要走一系列的專業准備程序,也需要業主有一定的先期 資金支出,尤其要警惕利益相關的不法發展商、工程隊和所謂中介人士的“熱心”墊支、“主動”代理和“慷慨”承諾,導致業主權益受損。

  政府應提供公益項目扶助資金,積極推動這樣的服務機構爲老公房業主及其業委會參與公益咨詢服務,爲有需求的加裝電梯業主獲得更安全、更周到、更便捷的服務。

  記者手記

  “回家”不是夢

  家住五樓沒有電梯,我的外公外婆常常擔憂:再老幾歲,怎麽辦?

  5年不下樓梯、裝爬樓機、吊籃子、倒走著下樓梯、子女背下樓梯、爬不動樓梯只能住子女家……各種令人不忍的事情卻真實發生在我們身邊的老人家中。一部不起眼的電梯,可能就此改變這些老年人的生活。

  多層住宅加裝電梯來自草根的呼聲,從本市陸豐路加裝成功至今已10年有余,每次看到電視、報紙上出現“有望加裝電梯”的消息,不管是不是自家小區,都會激動不已。但資金自籌、“100%同意”達不到、方案有分歧等種種之後,每次都是空歡喜,成功案例幾乎爲零。

  一邊是一年高過一年的呼聲和需求,一邊是看得見、看不見的障礙和麻煩。

  “宜居環境”“宜居社區”“適老性住房改造”“家庭支持政策”“溫馨家庭”等詞彙如今頻頻出現在委員代表的議案、地區規劃、政府文件,也已寫入“老年法”審議修改草案之中。

  上海要創建老年友好型城市,爲老年人創造無障礙的居住環境,最實在、最迫切解決的就是讓“懸空老人”自如下樓。此次市老年基金會加裝電梯的公益試點, 涉及20多個相關部門、單位,凝聚著人大代表、老齡專家、無數老年居民多年奔走呼籲的努力成果,也預示出政府動腦筋、想辦法的決心和態度。

  但願這項“民心工程”千萬不要半途夭折,能爲全市的推廣提供一個成功範本。讓更多老人在有生之年等到這部電梯,而非遙不可及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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