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日星期四

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



1。為了防止中暑、保障工人農民的身體健康、不斷地改善勞動條件廠房排熱、提高勞動生產率,特制訂本辦法。

  2。本辦法適用於工業、交通運輸業及基本建設工地的高溫作業和炎熱季節的露天作廠房通風業。

  小型廠礦和田間作業的防暑降溫工作可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

  3。防暑降溫工作必須在黨的領導下,充分發動群眾,通風設備認真貫徹預防為主、土洋並舉的方針和增產節約的精神,在具體措施上,應當采取綜合措施,即技術、保健和組織措施。

  4。高溫車間工作地點的氣像條件應達到國家規定的衛生標准,以防止中暑的發生。

  各地區的勞動、衛生部門和工會組織大型排風扇應在當地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密切合作,必要時可組成聯合組織,共同制定計劃,共同行動,並經常對防暑降溫工作進行檢查督促。

  5。本辦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勞動部、中華全國總工會共同審查批准,自公布日起實行。各地區、各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的精神制訂實施細則。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